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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公派海外学习申办流程
2014-09-27 12:56:35

 

派出之前

  1. 国际处(含港澳台办)通知入选学生填写和准备项目申请材料,审核无误后发给合作院校。学生同步办理因私护照(赴台学生除外),一般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,需2-3周。合作院校寄来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后,国际处通知学生前来领取,学生自行办理签证。获签后,学生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将护照及签证复印件交国际处。
  2.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,填写《浙江外国语学院派出交流生/交换生离校联系单》,交国际处汇总。
  3. 学生填写《浙江外国语学院课程转换申请表》,向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处提交选课意向。表格内“拟选国(境)外课程”一栏可通过合作院校网站查询相关课程信息,“拟转换成校内课程”一栏请根据学生在参与项目期间校内相对应的课程填写,要求所填双方课程尽量内容相近或一致。
  4. 学生及家长签署《交流生/交换生项目协议书》,协议一式三份交国际处,国际处签好后返还两份给学生。
  5. 学生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缴纳出国(境)保证金____万元,并将银行汇款凭证交学校财务处换取收据。
  6. 学生在任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办理体检,如需接种疫苗,可在体检中心咨询医师后注射,留存注射证明英文版。体检结果及疫苗注射证明请随身携带至国(境)外院校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浙江省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地址:杭州市中河中路230号,咨询电话:87852410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周一至周五空腹8:00至10:30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、两寸照片若干张前往,费用自理。)

  1. 学生自行购买国际机票(含保险),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期限预订航班。

 

注意:学生与国际处及合作院校需全程保持邮件联系,部分合作院校会与学生单方面联系(包括接机、住宿、选课等事项),请学生务必经常查收邮件!

 

派出期间   

1. 学生赴合作院校交流学习。

2. 学生每月以邮件形式向所在学院和国际处汇报学习近况。

3. 回国前,学生向合作院校咨询成绩单事宜,如可能,在当地领取成绩单。

 

派出之后  

1. 学生在项目结束后一周内回国并返校报到(如遇假期,可适当推迟)。填写《浙江外国语学院派出交流生/交换生返校联系单》并交国际处汇总。同时提交出国(境)保证金收据原件,由国际处收齐后统一办理保证金领取手续。

2. 学生在返校两周内以邮件形式向国际处提交《学生出国(境)项目评估报告》。

3. 学生在国(境)外提前取得的成绩单需向国际处上交一份复印件,原件自留。若由国际处接收合作院校寄来的成绩单,则留存复印件,原件交给学生。

4. 学生凭成绩单原件联系所在学院填写《浙江外国语学院课程转换认定表》后交教务处备案。因派出学生每学期在合作院校所修的课程数量有限,多数情况下不能满足我校的课程和学分需求,所以学生返校后仍有可能需要重修或补考部分不能转换的课程,具体由学院和教务处商定。关于课程转换说明请参考教务处有关规定。

 

反馈阶段  

1. 国际处汇总分析《学生出国(境)项目评估报告》并将有价值的信息反馈给合作院校。

2. 国际处负责组织派出学生做好项目的校园推广。

3. 所在学院以座谈会、报告会等形式做好本学院内部的项目宣传。

 

备注:有关表格和联系单均可在“表格下载”栏内点击下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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